发布时间:2015-03-27 13:42:07 | 作者:高大为 | 文章来源:毕业生就业指导处 | 点击数:
各分院:
根据辽宁省《关于2015年高职高专应往届毕业生升入本科学校继续学习工作的通知》(辽教发[2015]9号})文件要求,结合我院报名工作的实际情况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报名时间:4月2日-3日(全天)
报到地点:毕业生就业指导处
准备材料:应届毕业生本人持身份证、学生证,往届毕业生带毕业证原件、复印件,报名费120元。 请各分院及时落实传达。
联系人:高大为电话:72860628 15941010005
毕业生就业指导处
2015年3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