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2-04-26 13:44:24 | 作者:吕成军 | 文章来源:毕业生就业指导处 | 点击数:
各分院:
由于我院2013届毕业生即将离校,为提前做好我院2013届毕业生资格审查及困难家庭毕业生台帐工作,以避免后期班主任向毕业生要材料麻烦,请各分院预留好2013届毕业生部分材料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每名班主任预留毕业生身份证复印件3张、电子版照片(头像)1张。
2.困难家庭毕业生(只能是辽宁省生源)开贫困证明(城镇低保家庭)。
①提供县(区)级或县(区)级以上的民政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(证明材料中若未体现贫困生本人信息,需提供关系证明材料)。
②证明开据日期应为2012年1月1日之后。
③城镇贫困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。(要求正反面复印,且在复印件上留下两个有效的联系方式,本人签字)
联系人:吕成军 电话:72860628 13065247685
毕业生就业指导处
二○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